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 ——基金行业在行动
2025-03-14
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
——基金行业在行动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起"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专项活动。在全面注册制深化推进、美联储加息周期尾声显现、全球科技革命加速演进的复杂市场环境下,中国资本市场正面临结构性机遇与风险挑战并存的局面。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公司始终秉持"专业、合规、责任"的初心,在波动中守护投资者权益,以长期价值创造助力社会财富稳健增长。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关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对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而言,维护投资者的金融权益不仅是行业发展的基石,更是行业应尽的责任与使命。本行业将投资者教育作为工作重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这些活动有效提升了投资者的金融素养,增强了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同时,行业机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从产品设计到销售服务,全方位确保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与权益保障。通过完善的合规管理与风险控制体系,为投资者的资产保驾护航。我们深知,只有投资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行业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在 3·15 这个特殊的日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将继续秉持初心,以专业、诚信、负责的态度,持续优化服务,强化权益保护。我们相信,通过行业的不懈努力,能让投资者在金融投资中更加安心、放心,让金融成为助力美好生活的强大动力,共同开创一个健康、有序、和谐的金融投资新时代!
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私募基金行业与您同心同行,共赴未来!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伊洛基金(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